議案審查
- 案號 第51號
- 委員會別
- 類別 教育
- 黃玉芬
- 劉淑芳、賴清美、許書維
- 建請縣政府落實家長參與教育權,進校講座及進班教學團體亦應建立事前審查及公告機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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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許多機構或團體以性別平等的名義製作、教導性解放的教材,更透過小學、國中、高中輔導處室進入週會演講或各班教學。
二、前有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所製作的「青春水漾」被監察院糾正,惟至今仍欲繼續推行;同志諮詢熱線網站提供兒少情慾、性虐待、性玩具、娛樂性用藥、開放伴侶關係多樣資訊與講座;政府任憑不受監督的團體進入校園教育下一代,這是危險而不負責的作法,故建請縣政府落實執行進校講座及進班教學團體事前審查及公告機制。
- 同案由。
- 送縣府研究辦理。
- 照審查意見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