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審查
- 案號 第8號
- 委員會別 1
- 類別 一般行政
- 温芝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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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俊雄、葉國雄、陳榮妹、張錦昆
李寶銀、陳玉姫、凃俊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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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請縣府為公務車統一投保強制險、第三人責任險(傷害、財損)、超額責任險及汽車另投保車體損失險,以保障公務員安全與自身權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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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避免公務員執行公務衍生交通風險,公務車輛應充分投保足額保險,以提升公務員全面性的安全保障。
二、依照車輛管理手冊第14 點規定,公務車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外,亦得視財力與需要投保其他任意險,以桃園市政府為例,自109年起公務汽機車統一投保強制險、第三人責任險(傷害、財損)、超額責任險,汽車另外投保車體損失險,建議縣府等各級機關應比照落實相關保險制度,以保障公務員安全與自身權益。
- 同案由。
- 送縣府研究辦理。
- 照審查意見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