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審查

彰化縣議會第十九屆 第4次 定期會   議員提案
  • 案號 第3號
  • 委員會別
  • 類別 衛生、警政
  • 劉淑芳
  • 凃淑媚、謝彥慧、陳榮妹、曹嘉豪
    蕭如意、顧黃水花
  • 建請縣府對於本縣員警應不分內外勤人員均編列新台幣(以下同)5,000元之健康檢查費用,以維持員警身心健康案。
  • 一、檢視目前本縣警察局現行補助健康檢查之方式如下︰
    (一)交通警察隊人員不分內、外勤,每人每年均補助5,000元。
    (二)40足歲以上實際外勤員警(不含交通警察隊)健康檢查費用為每2年每人每次最高補助5,000元;40足歲以上內勤人員,每2年補助1次3,500元。
    (三)未滿40歲之實際從事外勤員警(不含交通警察隊)健康檢查費用,每3年補助1次3,500元;另未滿40歲之內勤人員則無補助。
    二、考量本縣警察局內勤員警如遇年節之交通疏導、各項大型活動及特種勤務等等,亦需支援外勤勤務,經常處於高風險、高污染之工作環境下,影響其健康甚鉅。為兼顧本縣治安平穩、交通順暢及警察同仁之健康,建請縣府對於本縣員警應不分內外勤人員均編列5,000元之健康檢查費用,以實質保障辛勤之警察同仁。
  • 同案由。
  • 送縣府研究辦理。
  • 照審查意見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