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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議會第十九屆 第12次 臨時會 臨時動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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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俊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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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人
李寶銀、葉國雄、劉惠娟、劉淑芳
王國忠、張瀚天、温芝樺、顧黃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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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請縣府協助解編彰化縣八卦山脈沿線可不受水土保持法令限制,以保障民眾土地權益,帶動地方經濟發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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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台灣地形山坡地居多,中央政府為保護國土山坡地避免不當開發,造成坡地崩塌陷落與下游土石流危害,因此規定山坡地標高100公尺以上、坡度5%以上劃設為山坡地保護區域,在此區域民眾開發建設皆需提送水土保持計畫,鑽探地質、施設水土保持設施、繳納山坡地開發回饋金,所費不貲,申請執照流程更比一般申請案冗長、繁複,對民眾造成困擾。
二、經查山坡地劃設範圍以地籍圖為主,而民眾平坦土地若與山坡地相連則一起被劃為限制需做水土保持山坡地。行政院於107年公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山坡地範圍劃定及檢討變更作業要點」,對不當被限制土地進行解編政策。
三、將不受法令規範內之山坡地解編有諸多優點,包括節省土地開發成本及行政作業時間,提升區域土地價值與經濟產業發展,提高土地效益及建築開發配置之靈活度,有助於進行整體發展,提升地方經濟投資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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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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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縣府研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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