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審查

彰化縣議會第十九屆 第6次 定期會   議員提案
  • 案號 第1號
  • 委員會別
  • 類別 環保
  • 賴澤民
  • 陳重嘉、李浩誠、楊妙月、黃盛祿
    洪騰明、尤瑞春
  • 彰化縣政府依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公告「彰化縣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建議縣府修正公告事項一、(一)特殊民俗節慶應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核准。
  • 一、依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噪音管制區內,於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公告之時間、地區或場所不得從事下列行為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四、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行為。彰化縣政府依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公告「彰化縣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事項一,「於本縣各類噪音管制區內自晚上十時起至翌日上午七時止,不得從事下列行為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一)施放爆竹煙火。但元旦、除夕、春節、元宵節、端午節、國慶日及特殊民俗活動(如迎神繞境)等國家慶典及民俗節慶,不在此限。」,然突如其來鞭炮煙火聲響影響住家、社區安寧,故建議縣府相關單位修正「彰化縣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事項一。
    二、若能修正公告事項一「特殊民俗節慶應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核准」,回應民意,以達民眾之冀望。
  • 同案由。
  • 送縣府研究辦理。
  • 送縣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