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審查

彰化縣議會第二十屆 第17、18次 臨時會   臨時動議案
  • 案號 第2號
  • 委員會別
  • 類別 教育
  • 楊子賢
  • 附議人 洪騰明、李俊諭、莊陞漢、楊妙月
    賴清美、周君綾、李成濟、蕭文雄
    藍駿宇、劉珊伶、許雅琳、洪子超
    黃柏瑜、詹琬惠
  • 為保障本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進用特教學生助理(下稱特教學生助理員)權益,建請縣府覈實編列預算,就具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所定資格之人員(身障服務資格者),或服務達一定時數之學生助理員(久任者),依教育部國教署規定建議下限以上支應,並請改善僱傭契約於寒暑假期間解聘,俟開學前又再聘之情事。
  • 一、經檢視縣府提供資料,本縣特教學生助理員員額為177人,其中符合身障服務資格者為有97人,久任者65名,員額應尚難稱造成本縣財政負擔,但其所提供之服務,攸關特教學生受教權益甚鉅,爰請縣府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進用特教學生助理人員作業要點規定覈實編列預算支應其費用。
    二、另查部分學校似於寒暑假期間解除特教學生助理員僱傭契約,俟開學後再重新締約,恐致特教學生助理員勞動權益生有影響,請縣府亦請加以改善。
  • 同案由。
  • 送縣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