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議會第二十屆 第7次 定期會 議員提案
-
周君綾
-
李俊論、蕭文雄、許雅琳
曹嘉豪、詹琬惠、張欣倩
-
建請縣府修正「彰化縣政府頒發優秀運動員暨績優教練獎助金要點」,納入全國身心障礙運動會及全國原住民族運動會獎勵制度案。
-
一、現行「彰化縣政府頒發優秀運動員暨績優教練獎助金要點」第6條第5點規定:「代表本縣參加全國運動會或全民運動會第一類同一項目連續二次以上(含二次)奪冠者,獎勵標準如下表金額。」。目前制度僅納入全國運動會及全民運動會,尚未將「全國身心障礙運動會」及「全國原住民族運動會」納入相關獎勵範圍,易造成不同族群及特殊運動選手間之獎勵落差。
二、為落實運動平權與鼓勵多元體育發展,建議增列代表本縣參加「全國身心障礙運動會」及「全國原住民族運動會」之優秀選手及績優教練,凡符合連續奪冠條件者,亦比照適用相關獎勵規定,以彰顯縣內對各類運動人才之重視與肯定。
-
同案由。
-
送縣府研究辦理。
-
送縣府研究辦理。
- 網站錯誤回報
- 回上頁
- 到上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