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審查

彰化縣議會第十八屆 第6次 臨時會   臨時動議案
  • 案號 第3號
  • 委員會別
  • 類別 消防
  • 黃秀芳
  • 附議人 賴岸璋、陳秀寳、陳秋蓉、尤瑞春
  • 建請縣府重新建立地震災害發生前後之預防與緊急救助之SOP作業程序,以維民眾生命安全案。
  • 一、依據台灣地震中心(TEC)2015年12月公布地震危害潛勢分布圖,縣政府應未雨綢繆,建立相關災前及災後SOP。

    二、蔡衡教授指出彰化斷層位在台灣造山運動最前緣地帶,年輕、活力大。彰化斷層上又有許多公家機關、學校、醫院及辦公大樓且人口稠密,彰化斷層挫動其造成的損害難以想像。

    三、相關防震演練與宣導勿流於形式,並應廣及一般民眾。

    四、縣政府除了執行公有建物耐震能力評估及補強計畫外,對於縣內各大樓建築物也應進行詳評並作出防震補強規範,如主體結構及大樓外牆磁磚等。
  • 同案由。
  • 送縣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