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彰化縣議會第十八屆 第6次 臨時會 縣府提案
-
縣長魏明谷
-
本縣105年度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非營業部分),提請 審議。(第2次定期會未審議完成議案)
-
一、依「預算法」第46條、第96條及「地方制度法」第40條規定辦理。
二、營業部分總收入1億5,174萬5千元,支出1億3,948萬8千元,所得稅費用208萬4千元,稅後純益1,017萬3千元。
三、非營業部分:
(一)作業基金:收入76億5,509萬6千元,支53億3,274萬3千元,本期賸餘23億2,235萬3千元。
(二)特別收入基金:基金來源203億4,667萬4千元,基金用途207億7,790萬2千元,本期短絀4億3,122萬8千元。
四、檢附「營業基金損益綜計表」、「作業基金收支餘絀綜計表」、「特別收入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綜計表」各1份。
-
如審議報告書(審議報告書附後)
-
檔案說明 檔案說明
-
彰化縣105年度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非營業部分)各審查委員會聯席會議審查報告
查看雜湊值
-
105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各審查委員會報告
查看雜湊值
-
105年度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審查決議書
查看雜湊值
- 網站錯誤回報
- 回上頁
- 到上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