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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議會第十八屆 第10、11、12次 臨時會 臨時動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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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玉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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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人
劉景滄、李浩誠、賴清美、凃淑媚、歐陽蓁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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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請縣府就「長期照顧服務法」於地方政府配套提出說明與規劃,以促進長期照護發展、人力資源及整體效能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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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長照服務應結合健康照護體系,培訓地方人力資源,縣府應儘早規劃。
二、縣府就長照基金之調節,應提出更有效能、具體之報告說明計畫。
三、就多元社區在地照顧體系,縣府之整合及執行方向及期望進度。
四、就托老計畫及托老檢查,實際檢討之報告。
五、請縣府就老人身心照護,規劃更友善之環境,如長照服務網路與數位支付之便利性政策提出具體檢討與規劃說明,以利長照實際之落實。
六、長照對象之身心照護除物質上之滿足外,應就被照護之家庭脈絡提供長照地圖,而地方政府就長照服務更因結合智慧手機、智慧網路、雲端交通等數位效能,以科技體貼人性,以符長照2.0的福利城市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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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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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縣府研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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