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審查

彰化縣議會第十八屆 第4次 定期會   臨時動議案
  • 案號 第12號
  • 委員會別
  • 類別 衛生
  • 黃玉芬
  • 附議人 劉景滄、黃正盛、張春洋、陳一惇、李浩誠、劉惠娟、吳淑娟、柯振杯、蕭文雄、凃淑媚、歐陽蓁珠
  • 建議縣府提出因應方案禁止「日本福島鄰近14縣市食品輸入台灣」,並建請中央向日本政府提出彰化縣願意增加本縣優良且無遭受核污染之農產品輸出至日本的一番美意。
  • 一、考量民眾對於日本核災地緣關係食品之安全疑慮,前有已改標、貼標之不法行為,將核災管制地區產地冒用其他非管制產地輸入臺灣,而日方就此類不法情事,以欠缺食安司法互助機制為由而未能配合調查,致使輸入廠商在台灣獲不起訴處分,建請縣府以地方政府監督食品安全權限,提出檢討及更加嚴謹的方案,加重罰責於不肖業者,以保護縣民食的安全。

    二、中央政府擬解除地緣風險地區食品輸入,改以「高風險」項目檢驗,就食品安全審查之行政效益而言,將排擠其他例行性專業檢查之人力資源,且人民因環保健康意識及食安疑慮未必買帳,恐只流於地方及中央政府與日本之官方談判口惠,並無實質經貿利益,卻大大提高台灣國人食安之危險風險。

    三、中央政府擬只以「高風險」檢驗分類,意圖變更原以「地緣風險禁止日本福島鄰近五縣市食品輸入台灣」,建請縣府以地方政府監督食品安全權限提出檢討及嚴禁核災地緣管制食品輸入彰化縣之對策,例如:以美國FDA標準為例,美方最新進口警示指出,美方嚴格禁止日本福島鄰近14個縣的特定產品進入美國市場,各地區管理單位得「毋須檢驗即可扣押」。日本國內不可販售之食品,台灣亦不得販售之。

    四、彰化縣為台灣農業生產大縣,所生產之農產品不僅優質且並無遭受核污染,如通過雙方台日經貿會議,可向日方代表提出彰化縣願意增加本縣優良農產品輸出至日本之數量,以協助日本解決其國內糧食因遭受核污染而短缺的問題,同時增加彰化農民之收益。
  • 同案由。
  • 送縣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