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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議會第十八屆 第4次 定期會 臨時動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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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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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人
林宗翰、黃育寬、白玉如、蕭文雄、蕭淑芬、陳重嘉、曹嘉豪、賴岸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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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縣「可愛動物教育園區」選址於溪州公園旁興建造成爭議一事,建請大會籌組專案小組探究其選址過程及程序之適法性,以維護溪州公園觀光遊憩之規劃目的,並保障居民居住之權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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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據本縣動物防疫所長董孟治表示,「可愛動物教育園區」總面積1.3公頃,園區內規劃5幢犬舍和1幢貓屋,總經費計7,300多萬元,可收容224隻狗、10隻貓,預計於107年1月完工,然其選址於溪州公園森林區旁興建,事前並未與當地居民進行溝通與徵詢,顯有黑箱作業之嫌,亦破壞溪州公園之觀光遊憩品質,故本席建請大會籌組專案小組探究其選址過程及程序之適法性,以確保公園區之妥適性及居民住的權益。
二、本專案小組成員名單擬建議如下:
(一)召集人:李俊諭議員。
(二)委 員:李俊諭議員、陳文漢議員、江熊一楓議員、劉淑芳議員、蕭如意議員、黃育寬議員、曹嘉豪議員、游振雄議員、李浩誠議員、賴澤民議員等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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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專案小組將於成立後依規定期限提出結論報告於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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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本會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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