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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議會第十八屆 第4次 定期會 議員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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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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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如意、陳榮妹、張瀚天、陳光輝、張東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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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請縣府儘速成立動物管制專責單位,負責辦理流浪貓犬捕捉、移送、收留等相關工作,以符合法令規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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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前縣內捕捉流浪貓犬業務均交由各鄉鎮(市)公所清潔隊負責處理,惟清潔隊職掌為:垃圾清運、資源回收、環境衛生維護等項目。由於業務繁重且缺乏捕捉知識及專業,因此一直無法澈底解決流浪貓犬的問題。
二、近年來動保觀念相繼提升,捕犬業務已由農委會主導,相關工作亦已陸續移交動保機關辦理。據104年資料統計顯示:國內目前計有14縣(市)將捕犬工作交由動保機關負責,可見各縣(市)政府執行流浪犬捕捉工作已為趨勢。今為配合本縣動物防疫所106年「零撲殺政策及源頭減量」、「精準捕捉作業」、「動物保護法」等相關規定,建請縣府儘速成立動物管制專責單位,以符合法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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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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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縣府研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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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審查意見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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