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審查
- 案號 第27號
- 委員會別
- 類別 消防
- 蕭文雄
- 林宗翰、黃育寬、李俊諭、賴岸璋、白玉如、尤瑞春
- 建請縣府儘速規劃新建「彰化縣消防局和美消防分隊辦公廳舍」,以提供執勤人員及洽公民眾適宜之辦公場所案。
- 和美消防分隊現址係民國82年配合行政院訂頒5年警政建設方案,由地方籌資300多萬元,於當時教育廳之學產地上興建現有100多坪之和美消防分隊,迄今已20幾年,由於和美地區現今已人口倍增,加以消防分隊之人員編制擴增及消防車輛、裝備等維修保養需要場地,現有廳舍已不敷使用,且時常須占用附近民地進行保養維修,已妨害居民車輛進出,亦引起民怨,建請縣府儘速擇適當公有土地協商撥用新建「彰化縣消防局和美消防分隊辦公廳舍」,以符合需求。
- 同案由。
- 送縣府研究辦理。
- 照審查意見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