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審查
- 案號 第13號
- 委員會別
- 類別 文化
- 陳蔣秀美
- 陳重嘉、林宗翰、劉淑芳、凃淑媚
- 建請縣府研議活化彰化市武德殿,促進周邊商機,帶動彰化觀光產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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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與彰化市武德殿同性質之台中刑務所演武場,位於台中市西區林森路,興建於日治時期 (民國26年),為司獄官、警察日常練武之武道館舍,93年登錄為歷史建築,100年由「財團法人道禾教育基金會」取得經營管理權,命名為「道禾六藝文化館」,透過各式文化藝術體驗與涵養,深化生命價值與活化歷史建築,造就地方觀光新產業。
二、彰化市武德殿於日治時代興建,位處於八卦山下之精華區,96年指定為縣定古蹟,但是一直未予活化,無法帶動附近觀光商機,實為可惜;建議縣府研議以「道禾六藝文化館」為借鏡,活化彰化市武德殿。
- 同案由。
- 送縣府研究辦理。
- 照審查意見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