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審查

彰化縣議會第十八屆 第15、16、17次 臨時會   臨時動議案
  • 案號 第22號
  • 委員會別
  • 類別 環保
  • 黃玉芬
  • 附議人 劉景滄、吳淑娟、張春洋、李浩誠、賴清美、劉惠娟、柯振杯、歐陽蓁珠
  • 建請縣府就未來台化彰化廠遷廠之協商提出進度報告,並確實監督台化應提出勞工安置方案,以及就未來台化遷廠遺留之土地興建彰化都心公園綠地提出評估,以活化彰化城市之綠色機能計畫案。
  • 一、台灣化學纖維公司(台化)彰化廠內3座汽電共生鍋爐燃煤發電,除影響彰化市區空氣外,已非產能下降纖維廠之主力,台化彰化廠形同專營售電之燃煤發電廠。
    二、縣府早已停止展延台化彰化廠之鍋爐許可證,縣府對未來台化廠停工及遷廠計畫暨退場勞工安置應善盡輔導照料,因遷廠而對境內台化協力廠商產業之衝擊亦應規劃「短期轉型輔導補助」,並確實監督台化應提出勞工安置方案;其中移工(外勞)與本勞之轉置,縣府應善盡勞動法令之資源,保障其勞動權益,必要時,對已關廠工人應先行提供「5年保障轉置津貼」,並應儘速報告相關進度及提出計畫說明,避免縣府台化兩造行政訴訟之僵局。
    三、彰化市為彰化縣政府所在地,亦為300年之文化古城,除八卦山景觀外,市都心欠缺相應之森林綠地,於台化彰化廠建造森林綠地,此其時也。
    四、建請縣府就未來台化彰化廠遷廠之協商提出進度報告,並確實監督台化應提出勞工安置方案,以及就未來台化遷廠遺留之土地配合都市計畫變更,興建彰化都心公園綠地提出評估,以活化彰化城市之綠色機能計畫。
  • 同案由。
  • 送縣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