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審查

彰化縣議會第十八屆 第15、16、17次 臨時會   臨時動議案
  • 案號 第26號
  • 委員會別
  • 類別 社會
  • 黃玉芬
  • 附議人 柯振杯、張春洋、黃正盛、劉景滄、李浩誠、吳淑娟、劉惠娟、賴清美、歐陽蓁珠
  • 建請縣府擴大增加老人及身心障礙者免費乘車之境內26鄉鎮客運熱門實用路線,並研擬「8至16公里免費」及協調增加長青卡可使用之其他客運業者,以增進長輩及身心障礙者乘車便利和公車運輸之經濟活絡案。
  • 一、增加「長青幸福卡」、「長青國民旅遊卡」之跨縣市使用權。例如:彰化→台北、新北、桃園、新竹、苗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宜蘭等。

    二、本縣於104年開辦之「長青幸福卡」、「長青國民旅遊卡」皆配合使用者乘車便利性,與悠遊卡、一卡通結合,惟其補助僅有千元,並因路線半票優惠不一,限制其出發地與目的地(如彰化→台北、彰化→高雄,長青長輩樂活,卻設使用條件而無法跨縣跨境旅行全台,實為美中不足),對增進長輩及身心障礙者乘車便利之本意影響甚鉅,應取消其往返定點限制,以縣境26鄉鎮「8至16公里免費」、「8至16公里」以上採半價優惠來嘉惠長輩及身心障礙者。(備註:長青卡補助爲1000元,被嘉惠者行駛「8至16公里」內免費,超出「8至16公里」才半價扣款,ㄧ般民眾也是8至16公里免費,但超出者則依正常票價扣款)

    三、因考量往來彰化、台中共同之交通大生活圈路線,建議公車免費優惠最短爲8公里,最長可延伸爲16公里。

    四、與彰化縣境鄰近之台中市所開辦之公車運輸「10公里免費」優惠政策行之有年,彰化縣、台中市同屬「中部區域治理平台」,中彰之公車運輸實互為犄角,建請縣府應協調整合「長青幸福卡」、「長青國民旅遊卡」、「悠遊卡」、「一卡通」行駛中彰投境道8至16公里免費之共榮優惠,以增進公車運輸經濟活絡。

    五、建請縣府擴大增加老人及身心障礙者免費乘車之境內26鄉.鎮客運熱門實用路線,並研擬「8至16公里免費」及協調增加長青卡可使用之其他客運業者,如南投客運、臺中客運、統聯客運等,以增進長輩及身心障礙者乘車便利和公車運輸經濟活絡。
  • 同案由。
  • 送縣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