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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議會第十八屆 第6次 定期會 議員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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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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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浩誠、賴清美、蕭文雄、劉景滄、白玉如、謝彥慧、林茂明、黃玉芬、李俊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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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請縣府研議制定「彰化縣太陽能板回收自治條例」,以規範回收機制,降低環境污染風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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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縣自104年8月起於縣內各級學校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今(106)年1月至7月總計已有155校運轉發電,今年底全縣188校200案場亦將全數完成。自行種電雖是未來趨勢,但現在架設這麼多的太陽能板,一旦使用年限屆滿被淘汰,如何回收將成為新的環保問題,縣府不能一味發展綠電卻忽略可能的危害,更須儘早尋求防治對策。
二、為避免太陽光電模組廢棄的重金屬危害環境,建請縣府儘速研議制定「彰化縣太陽能板回收自治條例」,要求業者提出回收基金及回收辦法,以降低對環境的衝擊,保障發展綠能建設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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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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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縣府研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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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審查意見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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