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審查

彰化縣議會第十八屆 第6次 定期會   議員提案
  • 案號 第14號
  • 委員會別
  • 類別 水利資源
  • 黃玉芬
  • 賴清美、蕭淑芬、劉惠娟、蕭文雄、李俊諭、歐陽蓁珠
  • 建請縣府除成立水利環境改善對策機制外,應協調水利之主管機關(行政院農委會)給予行政指導,協助改善縣境內水利溝之惡臭及解決水污染環境案。
  • 一、彰化境內水利溝之惡臭,經常造成鄰近住戶居民長期於不健康的環境下生活,但因水利不屬於縣府單位,長期無法澈底解決民眾之問題。
    二、建議可運用微生物菌種,以減低水渠中有害人體健康之菌種,除降低其惡臭,同時運用微生物菌種及現代生物科技鬆軟淤泥,配合水利注入水源澈底沖掉所有惡臭死水與軟化後淤泥,有效改善水利環境,還給居民基本的安全衛生之居住環境。
    三、建請縣府除成立水利環境改善對策機制外,應協調水利之主管機關-行政院農委會行政指導協助改善縣境內水利溝之惡臭及解決水污染環境。
    四、建請縣府將所有縣內溝渠,進行綠美化的整體規劃,同時增加其休憩與觀光價值。
  • 同案由。
  • 送縣府研究辦理。
  • 照審查意見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