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審查

彰化縣議會第十八屆 第6次 定期會   臨時動議案
  • 案號 第11號
  • 委員會別
  • 類別 建設
  • 曹嘉豪
  • 附議人 游振雄、蕭如意、林庚壬、劉淑芳、劉景滄
  • 建請縣府研議設立「太陽能種電設備回收基金」,以解決太陽能設備報廢後之環保回收處理問題案。
  • 一、自從魏縣長上台以後,積極推動機關及校園種電,預計有44個機關45處,189間學校197處,可能面臨龐大的廢棄污染。
    二、太陽能板的壽命大約20年,100萬片的太陽能板報廢後相當於2萬公噸的廢棄物,本縣種電20年間陸續所產生報廢的太陽能板數目也相當可觀,雖然目前有簽約廠商可以負責回收工作,基於防患未然的心理及預防未知的狀況,建議縣府於種電的收益提撥相當比例的經費成立「太陽能種電設備回收基金」,為未來太陽能板回收時預留經費。
  • 同案由。
  • 送縣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