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審查
- 案號 第25號
- 委員會別
- 類別 社會
- 黃玉芬
- 附議人 劉淑芳、劉景滄、黃正盛、李浩誠、賴清美、歐陽蓁珠
- 建請縣府促請中央及國會立法之權責機關,建立跨部會人權身心保障機制,並成立國家級之獨立人權監督機構,以利落實「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之精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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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台灣現有身心障礙者之權利仍處於「醫療模式」,台灣應儘速修改相關法規,並成立獨立之「身心人權監督機制」。
二、建議縣府應轉陳中央部會及國會,建立以「身心人權模式」為核心之無障礙幸福國度。
三、建請縣府促請中央及國會立法之權責機關,建立跨部會之人權身心保障機制,並成立國家級之獨立人權監督機構,以利落實「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之精神。 - 同案由。
- 照原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