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審查

彰化縣議會第十八屆 第18次 臨時會   臨時動議案
  • 案號 第1號
  • 委員會別
  • 類別 農業
  • 賴澤民
  • 附議人 陳秀寳、賴岸璋、賴清美、黃育寬、尤瑞春、陳重嘉、蕭文雄、陳蔣秀美
  • 為有效抑止流浪狗數量以符合現代動保精神,建請縣府提高動物結紮補助預算,並配合民間團體合作強化流浪動物繁殖管控,以減少流浪動物與人類社會的衝突案。
  • 一、政府已於104年修正「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並通過「零安樂死」政策,讓收容所動物不再面臨撲殺命運,並在動物用藥不足時,賦予獸醫師可以人用藥品取代的法源依據。惟法源制定良善,但本縣常因收容所容量有限,直至106年10月止,流浪狗捕捉數相較去年減少2,276隻,若加上原先在外流浪未捕捉的流浪狗,顯有失控情形。
    二、根據農委會調查,流浪狗主要來源為不斷繁殖,其次則是棄養。然棄養在防疫所資源與人力都不足,及現行法規亦難以配合修法前提下,造成查緝人力不足,故當務之急應從流浪狗絕育做起。據瞭解流浪狗平均壽命為3~5年,如果適時阻斷流浪狗自然繁殖,一定能有效降低流浪狗數量,從而減少人狗衝突以及其他流浪動物帶來的問題。
    三、建議初期可仿效台南市或宜蘭縣(參考附件),選定流浪狗數量龐大鄉鎮區域實施,再逐漸擴大絕育範圍,終至涵蓋全縣。基於動保與尊重生命精神,建議調查縣內動物醫院絕育犬貓(區分公、母)及術後住院三天合理價格,採全額補助手術及住院費用方式鼓勵民間團體協助捕捉流浪貓狗帶往動物醫院結紮。動物防疫可與縣內動保團體、愛心餵食人士合作進行,以鼓勵民間參與絕育計畫,亦給予動物植晶片、造冊管理。據瞭解106年全台已有多個縣市實施流浪狗絕育,包括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台中市、台南市、宜蘭縣七個縣市。新北市與台南市已進行四年,成績斐然。因此,本縣應順應潮流,在零安樂死和收容所空間有限情況下,用絕育的方式取代捕捉、收容,從源頭減少流浪狗。由於流浪狗無論是交配與繁殖皆不受管控,若以簡單方式計算,與去年相比減少捕捉之2,276隻流浪狗在未來一年內將會繁殖出近一萬隻流浪狗,屆時勢必為本縣帶來相關環境與衛生問題,故絕育計畫與相關補助務必儘早規劃推行。
    四、隨案檢附相關縣市經驗成果數據,俾供參考。
  • 同案由。
  • 送縣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