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審查

彰化縣議會第十八屆 第18次 臨時會   臨時動議案
  • 案號 第4號
  • 委員會別
  • 類別 社會
  • 劉惠娟
  • 附議人 陳一惇、劉景滄、賴清美、劉淑芳、陳一惇、劉景滄、賴清美、劉淑芳
  • 建請縣府寬列經費補助6-8歲暫緩入學之發展遲緩、身心障礙兒童交通療育費用,以減輕其家庭負擔,促進其持續接受療育案。
  • 一、發展遲緩、身心障礙兒童若是透過醫療、教育及福利的介入,可使其障礙程度減至最低。
    二、縣府對於縣內0-6歲發展遲緩、身心障礙兒童,現有補助交通療育費3個月15次,每次200元,總計3,000元,惟尚有些6-8歲因特殊原因而申請暫緩入學之發展遲緩、身心障礙兒童,原本其接受0-6歲早期療育成效良好,現卻因交通療育費只能申請至6歲學齡前,6-8歲暫緩入學期間並無補助,而使得之前的療育課程無法延續,讓早期療育效果大打折扣,故建請縣府編列經費補助6-8歲暫緩入學之發展遲緩、身心障礙兒童交通療育費用,以減輕其家庭經濟負擔,協助維持其家庭功能,並促進其持續接受療育。
  • 同案由。
  • 送縣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