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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議會第十八屆 第18次 臨時會 臨時動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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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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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人
陳一惇、劉景滄、賴清美、劉淑芳、陳一惇、劉景滄、賴清美、劉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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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請縣府寬列經費補助6-8歲暫緩入學之發展遲緩、身心障礙兒童交通療育費用,以減輕其家庭負擔,促進其持續接受療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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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發展遲緩、身心障礙兒童若是透過醫療、教育及福利的介入,可使其障礙程度減至最低。
二、縣府對於縣內0-6歲發展遲緩、身心障礙兒童,現有補助交通療育費3個月15次,每次200元,總計3,000元,惟尚有些6-8歲因特殊原因而申請暫緩入學之發展遲緩、身心障礙兒童,原本其接受0-6歲早期療育成效良好,現卻因交通療育費只能申請至6歲學齡前,6-8歲暫緩入學期間並無補助,而使得之前的療育課程無法延續,讓早期療育效果大打折扣,故建請縣府編列經費補助6-8歲暫緩入學之發展遲緩、身心障礙兒童交通療育費用,以減輕其家庭經濟負擔,協助維持其家庭功能,並促進其持續接受療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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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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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縣府研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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