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審查
- 案號 第20號
- 委員會別
- 類別 教育
- 劉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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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美、黃正盛、李浩誠、劉景滄、凃淑媚、歐陽蓁珠
- 建請縣府就國中小高中教職人員兼任或代管階段性、臨時性職務之情形進行全面檢討,以維護學生之受教權案。
- 教師於教育發展過程中扮演著極為重要之角色,而教師之本業為教學,經查本縣有些國中小高中教職人員因兼任或代管之階段性、臨時性職務業務龐雜、工作量繁重,而嚴重壓縮其教學時間,為使學校教職人員可以專注本業,確保教學品質,建議十二年國教之國中小高中教職人員應術有專精,不宜兼任或代管階段性、臨時性之職務,以維護學生之受教權。
- 同案由。
- 送縣府研究辦理。
- 照審查意見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