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審查

彰化縣議會第十八屆 第8次 定期會   議員提案
  • 案號 第20號
  • 委員會別
  • 類別 教育
  • 劉惠娟
  • 賴清美、黃正盛、李浩誠、劉景滄、凃淑媚、歐陽蓁珠
  • 建請縣府就國中小高中教職人員兼任或代管階段性、臨時性職務之情形進行全面檢討,以維護學生之受教權案。
  • 教師於教育發展過程中扮演著極為重要之角色,而教師之本業為教學,經查本縣有些國中小高中教職人員因兼任或代管之階段性、臨時性職務業務龐雜、工作量繁重,而嚴重壓縮其教學時間,為使學校教職人員可以專注本業,確保教學品質,建議十二年國教之國中小高中教職人員應術有專精,不宜兼任或代管階段性、臨時性之職務,以維護學生之受教權。
  • 同案由。
  • 送縣府研究辦理。
  • 照審查意見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