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審查

彰化縣議會第十八屆 第24次 臨時會   縣府提案
  • 案號 第1號
  • 委員會別
  • 類別
  • 縣長魏明谷
  • 農業處
  • 修正「彰化縣新設置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第三條及第五條條文草案,提請 審議。
  • 修正通過。第三條第四款及第五條第一項第四款中刪除「新建」文字,並將增建括弧內文字修正為「其增加場地面積以原場地之毗連土地一倍為限」,其餘照原案通過。
  • 修正通過。第三條第四款及第五條第一項第四款中刪除「新建」文字,並將增建括弧內文字修正為「其增加場地面積以原場地之毗連土地一倍為限」,其餘照原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