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審查

彰化縣議會第十九屆 第1次 臨時會   議長提案
  • 案號 第3號
  • 委員會別
  • 類別 自治
  • 議長謝典林
  • 修正「彰化縣議會組織自治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三十四條 條文(草案),提請 審議。
  • 一、內政部於107年11月30日以台內民字第1070453575號令
    發布「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三十七條修正條文」。
    二、修正內容略以:「…縣(市)議會之大會、委員會會議應公開舉行,縣(市)議會大會會議實況應透過網路或電視全程直播;大會及委員會會議應全程錄影,於會議後十五日內將影音檔公開於網站至少五年。且本準則於中華民國107年11月30日修正發布條文,並自109年1月1日開始施行…」。
    三、為配合新修正之「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三十七條條文」,本會制定之「彰化縣議會組織自治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三十四條」條文應同步修訂,以符法制。
    四、檢附「彰化縣議會組織自治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三十四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乙份。
  • 提請大會通過報內政部核定並由彰化縣政府發布施行。
  • 照原案通過。
  • 檔案說明
  • 自治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三十四條修正草案總說明 下載PDF檔案(彰化縣議會組織自治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三十四條修正草案總說明.pdf)_另開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