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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議會第十九屆 第1次 定期會 議員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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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一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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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淑芳、劉惠娟、陳玉姬、凃淑媚
黃千宴、李浩誠、張瀚天、黃正盛
黃俊源、蕭如意、謝彥慧、陳榮妹
施嘉華、許晋揚、林茂明、張春洋
陳銌銌、李寶銀、賴清美、陳秀寳
陳重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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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請縣府研議修正「彰化縣新設置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讓已取得容許使用的案場,可以增、改建不受300公尺的限制,以符公正公平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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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修正的「彰化縣新設置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對106年1月20日以前已取得畜牧場登記證的舊場已放寬可以申請增、改建不受300公尺的限制,但有少數案場是在自治條例實施前就已申請容許使用,因建場需要時間,所以會在自治條例實施後才取得畜牧場登記證,這些案場不該得到差別待遇,應納入放寬不受300公尺的限制對象,案場的空地也才能作最有效的利用,以促進本縣畜牧業之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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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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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縣府研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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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審查意見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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