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審查

彰化縣議會第十九屆 第1次 定期會   議員提案
  • 案號 第12號
  • 委員會別
  • 類別 一般行政
  • 劉淑芳
  • 黃千宴、洪本成、張國棟、凃俊任
    林庚壬、陳銌銌、李寶銀、凃淑媚
    蕭如意、施嘉華、吳韋達、顧黃水花
  • 建請縣府於興建公共住宅或公共工程時,優先採用本國生產(MIT)建材(含磁磚),以增內需經濟,維護及促進國內磁磚產業之生存與發展案。
  • 一、公共工程之推動為國內經濟活動之領頭羊,優先採用國產建材產品,是嘉惠國內業者,鼓勵產業根留台灣之直接途徑。惟地方政府辦理相關公共工程大都採用東南亞磁磚,東南亞地區進口之磁磚(有疑為大陸磁磚假借東南亞產地蒙混進口,或是國內廠商委託東南亞製造之低價磁磚)品質低劣,安全堪慮。
    二、國內生產之建材皆經國家多項認證,公共工程採用MIT國產磁磚不僅可增加內需及產能、繁榮地方、兼顧品質,並可改善本國與外國不公平貿易現象及減少劣質磁磚進口,亦有充分供貨、適地生產接受客訂等好處。
    三、查公共工程委員會已函文各地方政府辦理工程採購優先採用國產品,並修正投標須知範本,增訂採用國產建材之勾選項目,惟各地方府多未落實勾選,建請縣府於興建公共住宅或公共工程時,優先採用本國生產(MIT)建材(含磁磚),以刺激國內經濟需求,維護及促進國內磁磚產業之生存與發展。
  • 同案由。
  • 送縣府研究辦理。
  • 照審查意見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