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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議會第十九屆 第6次 臨時會 臨時動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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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典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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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人
曹嘉豪、黃正盛、張錦昆、鄭俊雄
劉淑芳、白玉如、陳榮妹、劉惠娟
陳玉姬、柯振杯、李浩誠、温芝樺
張瀚天、黃俊源、許晋揚、凃淑媚
張國棟、蕭如意、謝彥慧、洪本成
陳一惇、黃千宴、林宗翰、陳銌銌
林茂明、張雪如、郭燕陵、洪柏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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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請縣府向中央爭取設立專法,課徵綠能稅,以挹注地方財源統籌運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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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彰化縣具備開發再生能源之最佳條件,至2025年彰化外海預計將可完成4.2GW離岸風電之併聯,占全國74%,肩負國家能源轉型、節能減碳、溫室氣體減量之重要關鍵責任,依估算彰化離岸風電自2025年起每年將創造33億元營業稅收,惟按現行「財政收支劃分法」相關稅課規定,地方分配到的統籌分配款僅4,800萬元,無法反映彰化縣綠能貢獻程度,對彰化縣亦極不公平。
二、彰化縣政府應向中央爭取設立專法,課徵綠能稅,對於使用天然資源(風力、日照或水資源)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施產生之電力,以彰化離岸風電為例,如業者每發1度綠電,政府如課徵0.5元綠能稅收,預估每年將創造73億元收入,挹注地方相關建設發展,地方財政得以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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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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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原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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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說明 檔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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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次臨時動議案4 案 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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