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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議會第十九屆 第4次 定期會 議員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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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號
第1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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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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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農業、法制、城市暨觀光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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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韋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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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盛祿、陳銌銌、尤瑞春、蕭淑芬
凃俊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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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請縣府制定彰化縣街道動物遺體處理作業辦法,以友善動物、提升環境品質,並落實寵物晶片除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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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縣現行處理街頭動物屍體,以一般廢棄物焚化處理,然站在友善動物角度,應有更適合之處理方式,經查臺中市、新竹市、臺北市及桃園市等地方政府已制定相關處理辦法,不只尊重動物,更落實晶片掃描除戶,並聯繫走失動物之飼主,讓動物有尊嚴走完生命最後一程,更能慰藉飼主心靈。
二、故建請縣府制定街道動物遺體處理作業辦法,其作業流程應包含動物遺體專用冰櫃、火化政策、收費標準及有主動物遺體認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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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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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縣府研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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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審查意見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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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說明 檔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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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提案共13案(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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