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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議會第十九屆 第18次 臨時會 縣府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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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衛生福利部核定補助辦理110-114 年「公共
服務據點整備-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計畫-
地方政府衛生局及衛生所-鹿港鎮衛生所耐震
拆除重建計畫」,所需經費1,764 萬7,000 元
(補助款1,588 萬2,000 元、配合款176 萬
5,000 元,含千元進位),因未及納入110 及
111 年度預算,請同意辦理墊付,俟編列111
年度追加預算或112 年度預算歸墊轉正,提請
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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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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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審查意見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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