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審查
- 案號 第2號
- 委員會別
- 類別 文化
- 吳韋達
- 附議人 陳銌銌、洪騰明、莊陞漢、曹嘉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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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疫情變化,建請縣府街頭藝人展演空間申請改為線上申
請登記,以保護民眾及街頭藝人之健康安全案。 -
現行街頭藝人展演空間為書面文件申請,為因應疫情變化,
街頭藝人需遵循防疫管理措施始可展演,並於展演時落實防
疫措施以供查核,建請縣府規劃街頭藝人展演空間線上申請
登記,並於線上公告已登記之時間地點,其公告之展演場地
申請規則,須包含表演所在之名稱及地址、管理單位聯絡電
話、可展演之時段、提前開放申請登記場地之天數,以供民
眾參考於表演時間前往並落實防疫政策。 - 同案由。
- 送縣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