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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議會第二十屆 第 7、8次 臨時會 臨時動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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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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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人
陳玉姬、凃俊任、蕭妤亘、白玉如
葉永清、曹嘉豪、黃俊源、黃千宴
黃正盛、林宗翰、凃淑媚、陳榮妹
李浩誠、楊竣程、陳銌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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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請縣政府警察局運用科技通訊設備,改善交通違規檢舉亂象,減少民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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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緣於112年4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將民眾檢舉交通違規項目從原先的46項新增到59項,增加13項,新制並於112年6月30日起實施,配合記點1年內満12點吊扣駕照2個月的新制上路後,實施半年來,嚴苛的違規記點、氾濫的檢舉,造成民怨四起,也徒增員警勤業務沉重的負擔。
二、爰建請縣政府警察局針對檢舉人檢舉熱點、警察取締違規熱點,運用科技通訊設備即時通知違規車主,改正重複性違規行為,避免短時間內付出多筆罰款,以有效改善交通問題,減少民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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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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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縣府研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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